“弘德育人, 廉洁从教”系列活动——上坊中心小学“我最喜欢的老师”评选
发表日期:2014/9/4 17:45:33 出处:本站 作者:10289 有773位读者读过
上坊中心小学“我最喜欢的老师”评选标准
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优秀教师风范,增进师生情谊,形成良好教学互动,建设和谐校园,我校特制订2014年 “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上坊中心小学全体在职老师
二、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业务素质。
2.严谨笃学,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严谨的教风和高尚的师德。
3.勇于创新,奋发进取,踊跃投身教育教学创新实践,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4.在关心爱护帮助学生方面有较为突出的事迹。
三、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校长室、工会、德育处、教务处和学生代表组成。
工会和德育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9月1日——9月5日)
1.年级组推荐。以年级组为单位,召开组内民主推荐不超过6名候选人,并填写推荐表报。
2.工会和德育处审核。根据“评选标准”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
(二)正式候选人确定(9月6日)
经工会和德育处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按照推荐票数每个年级确定4名正式候选人(即全校24名)。
(三)宣传报道(9月7日——9月9日)
审定制作名正式候选人事迹材料,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宣传。
(三)评选阶段(9月10日——9月14日)
评选工作由教师和学生采用匿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人限投票一次,评选人数不超过24名,多选或少选均视为无效。
五、表彰奖励
经校长室审定的12名“我最喜爱的老师”,学校发放证书以资鼓励。
六、附则
1.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拉票、贿选等行为,违者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责任人纪律处分。
2.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江宁区上坊中心小学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