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校本研修>>校本研训>>正文

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要求

发表日期:2014/10/28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汤春燕 有672位读者读过

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要求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考核要求

分值

教育教学基本理论

职业规范与师德

理解和掌握和教师职业相关的要求、规则,并能够自觉遵守。

10

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与方法

能运用所学的教育教学理论辨析教育教学活动发生的典型现象。

10

教育教学案例分析

教育案例分析

能够运用教育相关理论以及相关专业的知识去分析学生日常的表现。

10

教学案例分析

能够运用教学法的知识分析教学现象。

10

 

 

 

 

 

 

 

学科教学与反思

 

 

学科知识与方法

掌握所教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

10

课标理解

 

熟悉所教学科各学段的“课程目标与内容”,理解并贯彻《课标》基本理念。

10

教材理解

 

了解所教学科教材总体框架及单元的基本结构;理解编写体系,领会编写意图;理解不同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中的功能和特点及设计思路、教学的基本要求和策略。

10

教案设计

 

 

能够撰写规范、清晰的教学方案。教学目标准确、具体、可行。过程清晰,能围绕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基础,确定教学重点,安排教学环节;能够设计符合学生学习需要的学科特点的活动;设计反映教学重点和思路的板书;练习、作业安排恰当;有符合学生学习需要的学科学习活动,能针对教学难点,设计具体的学法指导。

10

教学反思

能针对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反思,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10

教学基本能力

具有所教学科的教学设计、信息技术运用、教学组织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等方面的能力。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