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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坊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发表日期:2014/6/18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12701 有688位读者读过

上坊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建立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建立家长委员会旨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方面更好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互相联系,互为补充,有利于培养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

通过家长委员会,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校外生活情况,家庭教育情况,社会对学生的影响情况,学校办学的方向情况,并讨论研究导向措施,以集体的名义向家长和社会提出建议和要求,促进学校教育有关措施的落实和发展,使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深化,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家长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

     2、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3、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配合学校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收集家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5、发现或知道学生在校外的不良或高尚行为,要及时告知学校,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

     6、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

     7、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家长接通知后自行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准时到会。

     8、家长委员会产生办法:家长委员会成员由老师推荐、家长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从非毕业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中推选,副主任两名。委员会成员实行流动制,学生毕业,家长退出;新生入学,成员增添。

三、组织机构:

1、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11人,共计15人。

2、任期:

原则上以自己的子女在校学习期限自然更换,学校每年提补一个年级的人选。

3、家长委员会会议闭幕期间委员除了参加家长会议外,可随时与学校取得联系,提出自己的工作意见。

四、附则

1、在原有家长会议的基础上,宣传家长学校的建立和家长委员会相继成立的实际意义。

2、各委员参与家长学校分年级集中听课活动,并主动配合讲课同志和有关教师做好有关工作。

3、协助学校巩固校外教育基地,确立长超社区为德育实践基地暨社区导师工作站、长超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为德育教育基地。

4、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思想教育方面向学校提供一些必要的素材。

5、各年级开家长会,请所在年级的家长委员会委员讲话。

我们的口号是“一切为了教育,一切为了孩子”,我们将以此为旗帜,团结全体家长,为教育好全校孩子,为全校所有家庭的幸福,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而尽力作出贡献。

江宁区上坊中心学小学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