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4/3/5 15:16:23 出处:本站 作者:周建华 有734位读者读过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教师阅览室书刊、工具书实行开架阅览,阅后仍然 放回原处。请勿携带包或者与非本室的图书资料入内。
二、教师阅览室的词典、工具书、报刊资料仅供阅览、参考,原则上不外借。
三、隔年的参考期刊和其它期刊每人限借二本,借期为一个月。如遇特殊情况,教育教学上需要或者撰写论文需要,可以适当延顺归还时间。但需在指定期限内归还。寒、暑假计算在内顺延,逾期者可及时归还或者办理续借手续。
四、遗失或损失图书资料,一律按原价陪偿,成整套书的损坏或遗失其中一本,则按整套书价陪偿,请遗失者及时主动办理手续。若超过一个月不办理者,阅览室管理人员将上报学校处理。
五、教师阅览室内保持安静、整洁请勿高声谈话,不吸烟,不随地扔杂物。
六、本校教工调离时必须将所借的图书资料还清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