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坊中心小学第六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13/5/15 16:32:55 出处:本站 作者:周建华 有991位读者读过

上坊中心小学第六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实施办法

因我校第五届教代会代表的任期已满,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现决定于20136月上旬举行上坊小学第六届教代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教职工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教代会的质量。按照一定条件、任职期限、比例结构,经过比较严格的民主程序选好教职工代表,提高教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工会和教代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此,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南京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教职工代表的比例构成

1、教职工代表的比例。

我校现有在编教职工114人(含成教   5 人,局聘教师  2  人),依据有关文件的规定,选举教职工代表的人数约占教职工总数的30%,应选代表35.,这样既保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又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和便于讨论研究学校的重大事宜。

2、教职工代表的构成

代表的构成,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各个层面,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要体现以教学为主,其中一线教师代表(包括后勤人员在内)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学校中层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代表成员要充分考虑代表的年龄层次结构,要保证有45岁以上的中老年教师代表,充分利用好他们丰富的参政议政的能力和经验;也要保证有青年教职工代表,为我校的长足发展增添活力;要充分考虑代表所任教学科的广泛性;还要充分考虑代表的性别特征,保证女教职工代表占有一定的比例。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的资格

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这就是教职工代表的资格条件。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一是指现正在学校现职岗位上工作的教职工,不包括已经离休、退休的教职工;二是指在职、在编的学校正式职工。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1、政治意识强,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是非观念;

2、大局意识强,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3、代表意识强,能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和善于反映群众的呼声;

4、责任意识强,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5、参政议政水平高,了解和掌握学校管理的基本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6、身体条件好,能正常参加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履行各项职能,要求在岗时间至少期满一届。(男57周岁以下,1956531日以后出生;女52周岁以下,1961531日以后出生。)

7、群众基础好,能善于与群众沟通,值得群众信任。

第四条,教代会代表的任期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的常任制,指的是每一届教代会的教职工代表在该届教代会的届期中,无论是大会召开期间和大会闭会以后,都具有代表的资格,享有代表的权利,履行代表的义务和职责。所以代表的任期就是教代会的届期。“连选连任”是指教职工代表在这一届当了代表,只要教职工群众拥戴,还可以再经过选举当选为下一届代表,这主要是因为学校教代会工作具有连续性,代表需要不断地积累经验,逐步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如在任期内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调离我校,则自动取消其代表资格。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先分低、中、高年级组及后勤组酝酿推荐候选人,由大会筹委会资格审查后,确定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并报请区教育工会批准,最后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正式代表。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使广大教职工珍惜民主选举的权利。为此将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弄清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职权;了解代表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职责,使广大教职工明确选好代表对办好学校、维护教职工群众利益的意义,正确把握代表的条件,把能正确行使教职工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和职责,深受群众信赖的教职工选为代表。

2、尊重选举人的意志,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代表候选人名额一般多于应选代表的五分之一,代表候选人应是由年级组直接提名,并经过筹委会反复讨论协商确定。

3、根据文件规定,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都是教职工代表,这样便于教代会更好地行使职权,全面参与学校管理,但是必须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4、坚持以无记名的方式由教职工进行选举,候选人必须获得应到会教职工人数半数以上的选票方可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的名额分配。

  我校共选35名正式代表。教代会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本校35名正式代表采取差额选举的方法产生,先分四个小组推选出  39 名代表候选人,再召开全体教职工选举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分配如下:

1)低年级组  12  人(含马书记,潘菊华负责)

2)中年级组  12  人(含葛家生,刘伟负责)

3)高年级组  13 人(含戴保华、杨惠翔、周建华,陈国超负责)

4)后勤组  2  人(石慧负责)

其中正、副校长、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等5人分别下放到年级组中选举。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时间安排:

            517日下午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选举办法 ,进行思想动员;527日分年级组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528日公示候选人名单;6 7  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选举大会,选举正式代表。

                                                                                              江宁区上坊小学

                                                                                                 20135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