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德育天地>>德育管理>>正文

通 告

发表日期:2008/12/20 8:44:13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759位读者读过

根据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我校一直对学校门卫工作特别重视,我校为了更好的为师生安全服务,为各位家长服务,保学校的平安,特向各位各位家长提出如下建议,配合学校做好门卫工作:

1、尽量帮助自己的孩子做好学习的准备工作,如:书、笔等学习用具带好带齐;衣服穿齐,红领巾戴好。不要第二天送到学校,使得学校每天许多家长来校,即增加了家长的麻烦,又增加了学校门卫工作的压力。

2、每天花点时间检查辅导您的孩子的作业,做了没有,完成情况,不能第二天因为作业没做而影响孩子的学习。

3、如果老师请您到校商量孩子的学习,请在门卫出做好登记,配合门卫师傅的工作,经确认后方可进校门。敬请理解。

4、非学生家长而到我校办事、联系工作等非本校人员,应出示有效证件,由门卫与学校领导或班主任联系,经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入校园,否则不得进入校园。

5、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准外出。学生家长以外人员接学生,原则上一律禁止,如家中有特殊情况需由家长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认可后,办理相关手续离校。

6、禁止校外的无关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校门口禁止停放车辆,禁止摆摊设点。

7、我校诚请所有关心学校,爱护孩子的每个公民配合学校门卫做好门卫工作,如果因门卫工作失误造成学校安全事故,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江宁区上坊中心小学

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