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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8/12/20 9:28:49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671位读者读过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期,省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先后发文,就吸取“11.14”上海商学院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明确了相关要求和措施。现结合我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将主要精神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各校(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向学生负责、向学生家庭负责、向社会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未专门签订的必须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书中有所体现),明确各级责任,实行按级负责,纳入考核奖惩范畴。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定人定物,标明责任人。

二、积极排查整治,迅速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各校(园)要结合前段时间区教育局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深入地进行一次排查整治,做到“六个必须、三个不漏”,确保我区校园重点部位无隐患,责任范围无死角。“六个必须”是指:所有建筑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的,必须立即清理;宿舍楼和教学楼等外窗及走廓安装金属护栏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必须立即拆除;食堂使用气、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防护隔离措施不到位的,必须立即整改;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必须尽快整治;消火栓不易开启消防水带缺失、灭火器具压力失效的,必须尽快恢复;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及广播系统等消防配套设施损坏的,必须尽快修复。“三个不漏”是指不漏一所校园(含小学、幼儿园村办点)、不漏一个重点部位、不漏一处火灾隐患。

校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包括学生宿舍、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电脑房、食堂操作间、锅炉房、配电房等。灭火器配备,重点部位(不含学生宿舍)每处至少配备一组(2~3个),面积大的还应适当增加;宿舍楼、教学楼按楼层配备,其中宿舍楼间隔50米左右一组,教学楼间隔100米左右一组。灭火器应放置在显眼、便于拿取且不影响正常通行的位置,箱式灭火器箱盖不得封死,幼儿园美化环境不得遮挡消火栓。学生宿舍不得有固定电源插座(原有的一律拆除),照明用灯应采用日光灯管或吸顶灯,防止学生私自接驳插头。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明火,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学生宿舍楼、有晚自习的教学楼以及一些采光不足的楼梯口必须安装应急灯。

    三、加强教育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能力。近期,各校(园)要针对冬季火灾高发的特点,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收看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开辟消防宣传专栏、组织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今年未组织演练的学校必须组织一次)等形式,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三年级以上学生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如何报火警、会逃生自救),所有教职员工都会使用灭火器。

四、认真贯彻标准,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从现在开始,各校(园)要对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857-2005)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校(园)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要尽快学习掌握标准的相关内容和工作要点,要对照标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实补齐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切实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今后,区教育局将把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纳入校园日常安全管理。

近期,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等将联合对各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请各校(园)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