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市第五届“斯霞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5/21 9:10:22 出处:本站 作者:周建华 有830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江宁教人[2015] 15 号
关于开展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和市第五届“斯霞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将于2015年教师节期间,组织开展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南京市第五届“斯霞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南京市、江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本区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含民办)、社区教育中心、区委党校、江宁高等职业学校、局直属单位及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者,重点向一线教师、区“特带优”后备梯队成员倾斜。
南京市、江宁区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范围:本区各中小学校(含江宁高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的在岗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江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强学习,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所有人选,均应是本学校(单位)的在职人员(独立设置的民办中小学聘用的专职教师可适当放宽),并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所有教师人选均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品德高尚,公正廉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取得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或在区级(含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在师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参加“教师志愿者联盟”并成为正式成员,荣登学校“善行义举榜”,成为“为身边的教师点赞”的对象等。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两年以上。
(6)在公办中小学任教的教师,须获得区级骨干教师(含)以上称号(教龄满25年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7)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教师,须有异校任教经历或有流动工作经历。
2.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除了具备江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级(含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
(2)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教师,须有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非热点学校交流任教经历;对长期坚持在农村和薄弱学校的一线教师给予适当的倾斜照顾。
3.江宁区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教育法规政策,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且不参与有偿家教及校外有偿培训,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3)热爱班主任工作,遵守《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在工作中能遵循教育规律,关爱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得到师生和家长的肯定。
(4)在班级管理上,组织管理能力强,班级建设和管理有特色、有实效,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整体氛围和谐民主,是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近三年上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主题班(队)会课,所带班级或个人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5)在教学研究上,注重学习,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参加过区级(含区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在区级(含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文章,或在区级(含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相关会议上做过交流。
(6)在班主任工作中,积极参加德育工作研究活动,认真学习钻研有关班主任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主动探索班主任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形成有较高水平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总结或德育论文。
(7)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协调处理好班级与任课教师、本班与其他班级等关系,注重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尊重并有效调动校内外教育资源,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8)担任班主任五年(含五年)以上,且现为班主任,近五年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4.南京市优秀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
除了具备江宁区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过市级(含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文章,或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相关会议上做过交流。
(2)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教师,还须有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非热点学校交流任教经历;对长期坚持在农村和薄弱学校的一线教师给予适当的倾斜照顾; 2009年、2012年已获得南京市优秀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班主任,除有突出业绩外,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
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40名,南京市优秀班主任13名,江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50名,江宁区优秀班主任96名。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要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各学校(单位)要公开评选条件,发动群众提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候选人名单要在本学校(单位)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本校(单位)教职工人数的80%,多数赞成方可上报。上报区教育局前应在本学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民意测验材料由学校(单位)保存备查。
2.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由区教育局在各校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报予市教育局审定;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由区教育局审定;各校上报的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未被推荐的,将列入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候选名单,一并审定。
3.“斯霞奖”评选工作。全市共评20名“斯霞奖”,我区拟从 “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者中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市级评选。
五、奖励办法
奖励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斯霞奖”获得者颁发奖牌。
六、工作要求
1.要突出评选重点。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切实保证专任教师数量和比例。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评选名额要占推荐总数85%以上;校级领导和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推荐人数控制在市、区教育局下达的名额内。
2.推荐的人选要特别强调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强化班主任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实际贡献。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从事有偿家教,不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和学校管理制度等的教师一律不予推荐。
3.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将评选的条件和办法传达到全体教职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参与热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4.各单位要整理好评优材料,按分配名额按时上报。评优申报材料如下:
(1)《2015年南京市(江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册》一式三份;
(2)《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江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南京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表》、《江宁区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均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 ,由单位填报,主要事迹一栏300字左;
(3)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班主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区优秀班主任先进事迹材料一份,2000-3000字,材料由单位负责整理,不允许用个人总结替代。
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包发至邮箱:rskwping@163.com
七、上报材料时间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 52284690。
附件1:《2015年南京市(江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3:《江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4:《南京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附件5:《江宁区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附件6:《南京市(江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册》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附件1: 2015年江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 |
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 |
单 位 |
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 |
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 |
相关 单位 |
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 | |||
中学 |
小学 |
中学 |
小学 | |||||||
天景山 |
3 |
3 |
1 |
2 |
区高中 |
6 |
3 |
党校 |
1 | |
上 坊 |
3 |
|
1 |
|
秦 中 |
5 |
2 |
局机关 |
1 | |
江 宁 |
1 |
3 |
1 |
1 |
临 江 |
4 |
2 |
进修 |
1 | |
陆 郎 |
2 |
1 |
1 |
1 |
秣 中 |
1 |
1 |
电教 |
2 | |
谷 里 |
2 |
2 |
1 |
2 |
天 印 |
6 |
2 |
教研 | ||
铜 井 |
1 |
2 |
1 |
1 |
竹 中 |
5 |
3 |
教科 | ||
桃 红 |
1 |
1 |
1 |
1 |
上 中 |
4 |
2 |
招办 | ||
东善桥 |
1 |
1 |
1 |
1 |
百 中 |
3 |
2 |
校办 | ||
横 溪 |
1 |
2 |
1 |
1 |
清水亭 |
3 |
3 |
幼教 |
10 | |
秣 陵 |
2 |
2 |
1 |
2 |
岔 路 |
5 |
3 |
成教 |
2 | |
禄 口 |
2 |
3 |
1 |
2 |
丹 阳 |
3 |
2 |
校级 领导 及 其它 |
6 | |
铜 山 |
1 |
3 |
1 |
1 |
周 岗 |
3 |
2 | |||
淳 化 |
3 |
2 |
1 |
2 |
实小教育集团 |
本 部 |
4 |
2 | ||
湖 熟 |
2 |
2 |
1 |
1 |
金箔路 |
1 |
1 | |||
龙 都 |
1 |
2 |
1 |
1 |
潭 桥 |
1 |
1 | |||
土 桥 |
1 |
1 |
1 |
1 |
百小教育集团 |
本 部 |
4 |
2 | ||
汤 山 |
3 |
2 |
1 |
2 |
将军山 |
1 |
1 | |||
上 峰 |
1 |
1 |
1 |
1 |
宏 运 |
1 |
1 | |||
麒 麟 |
2 |
2 |
1 |
2 |
东小教育集团 |
本 部 |
4 |
3 | ||
觅秀街 |
1 |
|
1 |
|
永泰路 |
1 |
1 | |||
宇 通 |
1 |
|
1 |
|
上 坊 |
3 |
2 | |||
东郊小镇 |
|
1 |
|
1 |
上 小 |
3 |
2 | |||
|
|
|
|
|
科 小 |
4 |
2 | |||
|
|
|
|
|
翠 小 |
3 |
2 |
|
| |
|
|
|
|
|
竹 小 |
3 |
2 |
|
| |
|
|
|
|
|
特 校 |
1 |
1 |
|
| |
|
|
|
|
|
江宁高职 |
6 |
5 |
|
| |
|
|
|
|
|
东 外 |
4 |
2 |
|
| |
|
|
|
|
|
附中分校 |
4 |
5 |
|
| |
小计 |
35 |
36 |
21 |
26 |
|
96 |
62 |
|
23 | |
合计 |
优秀教育工作者190 |
优秀班主任109 |
附件2:
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政治面貌 |
| ||||||
现 任 行政职务 |
|
专业技术职务 |
|
文化程度 |
| ||||||
任教学科 |
|
从事教育 工作年限 |
|
社会兼职 |
| ||||||
工 作 经 历 | |||||||||||
| |||||||||||
主 要 事 迹 ( 摘 要) | |||||||||||
| |||||||||||
曾获何种奖励称号 |
| ||||||||||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备 注 |
| ||||||||||
附件3:
江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民族 |
| ||||
工作 单位 |
|
参加工作 时间 |
|
政治面貌 |
| ||||||
行政 职务 |
|
专业技术 职务 |
|
文化程度 |
| ||||||
任教 学科 |
|
教龄 |
|
骨干 名称 |
|
何年考核为“优” |
| ||||
主 要 事 迹(摘要) | |||||||||||
| |||||||||||
曾获何种奖励称号 |
| ||||||||||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备注 |
| ||||||||||
附件4:
南京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区 学校 班级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面貌 |
|
职务 |
| ||
学历 |
|
所教学科 |
|
职称 |
|
教龄 |
|
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 |
| ||
工 作 经 历 |
| ||||||||||
主 要 事 迹 |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江宁区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学校 班级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面貌 |
|
职务 |
| ||
学历 |
|
所教学科 |
|
职称 |
|
教龄 |
|
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 |
| ||
何年考核为“优” |
|
骨干称号 |
| ||||||||
工 作 经 历 |
| ||||||||||
曾获荣誉称号情况 |
| ||||||||||
课题研究及论文获奖(发表)经验交流情况 |
| ||||||||||
主 要 事 迹 |
| ||||||||||
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6:
2015年南京市(江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册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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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单位(全称)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 |
政治面貌 |
现行行政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 |
教龄 |
学校性质 |
有无教师资格证书 |
何年考核为优 |
骨干称号 |
交流年限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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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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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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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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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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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 :1.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参评对象是参加何类先进评选(分为四种类别: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班主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区优秀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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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报一式三份, A4纸打印,并同时发送电子表至:rskwping@163.com(表中涉及时间的统一为:年4位数,月2位数,例:198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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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2015年 月 日 审批部门(盖章) 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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