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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为身边的教师点赞”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5/9 15:44:36 出处:本站 作者:周建华 有771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件

江宁教人〔201511

 


关于开展2015年“为身边的教师点赞”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含民办)、江宁高职校(筹)、江宁特殊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互助、乐学上进、积极健康的职业形象,在全区教育系统凝聚与传递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江宁教育更好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为身边的教师点赞”(以下简称“点赞”)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5-7月。

二、活动主题

传递正能量,点赞好教师。

三、参与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江宁高职校(筹)、江宁特殊教育学校的家长、学生、教师以及社会公众。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内容

身边教师个人或集体的某个温暖瞬间、某些美好品质、某件感人事迹、某项突出才能等值得“点赞”的各个方面。

(二)形式

1.故事集:围绕“点赞”主题,以教师为主要人物对象,以反映教师师爱的小故事为主要内容,体裁不限,字数在800字以内,可附照片(限5张以内,JPGGIF格式,大小2-10MB,每张照片后附时间、地点、事件说明)。

2.视频集: 围绕“点赞”主题,以“XX老师的一天”为标题,以普通教师个人为主要人物对象,以描述教师普通的一天(工作日)为主要内容,表现形式不限,数量不限;格式为mp4wmvflv,大小在250MB以内,时间在10分钟以内;运用较专业的工具拍摄,保证画面质量;需动态画面,勿采用照片拼凑。

3.照片集:围绕“点赞”主题,以教师个人或集体为主要人物对象,以有教育内涵和故事的照片为主要内容。照片拍摄时间不限,限5张以内,JPGGIF格式,大小2-10MB,每张照片后附时间、地点、事件说明。

4.奉献集:围绕“点赞”主题,以教龄30年(含)以上的老教师个人或集体为主要人物对象,以故事、照片、视频为记录形式,呈现老教师的从教经历、从教故事、从教心得、从教建议等,展示老教师爱岗敬业、严谨笃学、立德树人、关心同事、提携后辈等方面的精神风貌。记录形式要求参见“故事集”、“视频集”、“照片集”。

五、参与方法

1.所有材料一律上传电子稿;

22015715前,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登录http://2015dshj.nje.cn,注册账号后,在“为身边的教师点赞”活动版块分别选择“故事集”、“视频集”、“照片集”、“ 奉献集”投稿。投稿要写清楚作者、作者联系电话(手机)、作者所属学校名称(与公章名称相同),选择江宁区、所属学校电话和投稿标题,并按照投稿要求“保存和提交投稿”

3.区教育局“点赞”活动管理员对稿件进行审核,在网页前台及时呈现“点赞”材料。

4.各学校(幼儿园)在http://2015dshj.nje.cn网页完成“故事集”、“视频集”、“照片集”、“ 奉献集”投稿后,要填写江宁区学校(幼儿园)“为身边的教师点赞”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并将该表与“点赞”材料2015715发送至邮箱wrwyy@163.com

六、活动安排

(一)发动及征集阶段(413-615日前)

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通知要求,了解活动目的和步骤,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通过网络、会议、主题活动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每一位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知晓、了解本活动,并引导大家积极参与。

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握积极健康、朴实真诚的主调,突出“点赞”主题,以“故事集”、“视频集”、“照片集”、“奉献集”四种形式为主,结合自身实际,自主设计其他活动形式,呈现身边教师身上各个方面的闪光之处。同时,在征集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以多种形式进行同步宣传。

(二)推荐及展示阶段(616-715日前)

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登录“点赞”活动网页http://2015dshj.nje.cn进行审核遴选,于715日前择优评选“四种形式”的优秀稿件,并从中推荐优秀稿件报市教育局宣德处。

区教育局统计各学校(幼儿园)的投稿数量,各学校(幼儿园)均要及时将江宁区学校(幼儿园)“为身边的教师点赞”活动统计表发送电子稿至指定邮箱。同时,区教育局从网页后台中将优秀稿件进行“置顶”操作,便于前台及时呈现展示。

(三)总结及宣传阶段(9月底前)

市、区教育局分别组织专家对各学校(幼儿园)推荐的优秀稿件进行评选,并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渠道广泛展示宣传,全面展示全区、全市教育系统教师的风采,引导社会各界为教师“点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同时,市、区教育局评选“最佳组织奖”,以表彰在本次活动中发动充分、宣传到位、表现突出、方法创新、组织有力、成果显著的学校(幼儿园),具体根据各学校(幼儿园)投稿的数量及质量确定。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以提升教师形象为核心,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要围绕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总结经验,推广成果。各学校(幼儿园)在活动过程中注意多方面、多形式征集稿件,积极报送优秀稿件,促进系统内的共享。在活动结束后,要继续宣传所推选的教师,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敬业、爱生、乐学、团结、友善、阳光等良好的职业形象,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52181813

 

附件:江宁区学校(幼儿园)“为身边的教师点赞”活动统计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5424


               学校(幼儿园)“为身边的教师点赞”活动统计表

点赞形式

故事集

视频集

照片集

 奉献集

作者

 

 

 

 

作者联系电话(手机)

 

 

 

 

投稿标题

 

 

 

 

学校(幼儿园)名称全称

注:本表请于2015年7月15日前以“学校(幼儿园)全称”为文件名称发送至邮箱wrwy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