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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2011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7/4 16:15:59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742位读者读过

 

关于转发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自1989年开始,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22届,在广大小学青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中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已经成为促进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品牌活动。“教海探航”征文活动有效地激发了青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投身教学改革的热情,为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课程改革以及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研究,2011年将举办第23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并定于2011年11月在吴江市进行征文颁奖活动。此次活动以“研究苏派教学,深化课程改革”为主题,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发动、组织本地区小学青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附件:2011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细则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二月三日

2011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细则

一、征文主题

研究苏派教学,深化课程改革。

二、参赛对象

1.教学征文系列:40周岁以下的小学教育工作者。

2.管理征文系列:小学教育工作者(年龄不限)。

三、奖项设置

1.本次征文活动设优秀论文奖(一、二、三等奖)。

2.本次征文活动另设“先进集体奖”、“年度新人奖”、“杰出水手奖”、“优秀团队奖”和“特别贡献奖”等奖项。

四、征文要求

1.角度自选,题目自拟。

2.篇幅在2000字以上6000字以下。

3.电脑A4纸打印。

五、报名方式

1.本次征文活动可由个人报名参加,也可由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或学校集体组织。

2.发文组织参赛的市、县(市、区)有资格参加“先进集体奖”的评选(请将相关文件转发至江苏教育编辑部)。

3.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由有关部门与《江苏教育》编辑部联合组织地区一级的初赛,并可优先参加“先进集体奖”。

4.对于集体组织报名参赛的学校,可优先参加“优秀团队奖”的评选。

5本次征文省级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

6.征文请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寄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B楼)《江苏教育》编辑部,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3届“教海探航”征文。

7.联系人:王伟(电话:025-86275608);朱从卫(电话:025-86275612)。

六、注意事项

1.按要求逐项填写《“教海探航”参赛征文推荐与作者信息表》(分别刊登在《江苏教育》2011年4月教育管理版和小学教学版上),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为本人所作。

2.无参赛表或复印、自制参赛表的论文均视为无效论文,不予参赛。

3.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将参赛论文向其他报刊投寄或参加其他征文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4.获奖论文如确认有抄袭行为,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并向相关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

5.本次征文不收报名(参赛)费等任何费用。

6.所有获奖论文版权归《江苏教育》编辑部所有。

2011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