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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通知

发表日期:2015/11/4 10:04:33 出处:本站 作者:王金凤 有2611位读者读过

第九届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是由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基(2015)1号文件批准立项的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对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中小学生道德素养和人文素养,提高中小学生的语文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读本》是由江苏省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不但是参赛学生必备的竞赛用书,也是学生学习诗歌知识很好的辅助和阅读材料。请您组织做好班内学生的学习、创作与竞赛活动。

(一)11月2日—20日组织学习、创作。

1.普及诗歌知识,在校园内营造学诗歌吟诗歌写诗歌的氛围,掀起一股爱诗歌的热潮。

2.创作内容:

(1)诗歌创作。请低年级学生侧重儿歌与童谣。

(2)诗歌作文。依据诗歌内容命题,参赛学生按照题目要求作文。(详情见《竞赛读本》)

3.创作要求:

(1)务必原创,发现抄袭将不得参评同时影响辅导教师及学校的获奖成绩;

(2)符合少儿的情感特点和语言特点,写出来的诗歌或作文要像个儿童写的(杜绝父母或老师修改过度甚至代写现象)。

(二)11月23—24日校内初赛。

(三)11月25日上交区教研室304室。

上交的作品应有以下5项信息:诗(作文)题、学校、班级、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

(四)11月26—27日组织南京赛区的评比。原则上一、二、三等奖按照5%、10%、15%的比例评出。各校请认真组织,诗歌创作及诗歌作文写作的质量要保证。如若学校上交作品的质量低劣,将会降低该校获奖比例,宁缺毋滥。

(五)在学校初赛和地区赛的基础上按照参赛人数千分之一的比例选出优秀选手参加江苏省总决赛。省总决赛时间为2015年12月。总决赛内容为闭卷考试和诗歌朗诵两部分,闭卷考试内容有诗歌创作、诗歌作文、诗歌默写、诗歌知识、诗歌鉴赏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