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坊中心小学社团活动章程
发表日期:2016/2/14 13:11:18 出处:本站 作者:15614 有728位读者读过
2016年上坊中心小学社团活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坊中心小学学生社团的性质:
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教师的指导与带领下,有一批具有共同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上坊中心小学学生社团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化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不断提高学生艺术、体育、文学等各方面的修养,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服务校园,服务社会,展示上小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第三条 上坊中心小学学生社团的任务是:
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各级各类组织的文体艺术、实践等方面的表演及比赛、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友谊,扩大影响,相机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特色的传播与交流。
第二章 分 则
第四条 上坊中心小学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艺术团:团长:梁月茹
1、五月花合唱团 指导教师:彭晓琴
2、科幻画室(儿童画) 指导教师:徐梦
3、水粉画院 指导教师:王新红
4、国画社 指导教师:王圣林
5、剪纸社 指导教师:喻静
6、舞动人生队: 指导教师:鲁珊、王静
7、管乐队(鼓号队) 指导教师:赵磊、王忠勤
8、跪鼓队 指导教师:王捷、海玲
9、古筝社 指导教师:刘薇
10、拉丁舞社 指导教师:王小薇
体育俱乐部:部长:戚荣晓
1、u7足球队: 指导教师:陆萍、孙其创
2、U9足球队: 指导教师:福瑞德、杨松
3、U11足球队 指导教师:刘江
科技社:社长:杨亮
1、空模队: 指导教师:耿厚平
2、海模队: 指导教师:彭生连
3、车模队: 指导教师:薛顺海
4、房模队: 指导教师:杨亮
5、七巧科技: 指导教师:徐梦、彭生连
阅读文学社:社长:周建华
1、低年级组: 指导教师:徐静、陆爱萍、陈丽萍、邵旋、贝振荣、朱晔、曹亚萍、
吉金芝、张红英、吴代红
2、中年级组: 指导教师:周建华、孙琴、陈亚云、唐娴、纪媛、魏晓凤、徐广银、陈茂长、谢惠香、喻静、王莹莹
3、高年级组: 指导教师:高晓华、徐攀峰、张生梅、华巧玉、赵杏花、佘玉玲、王春燕、史兰芳、汤春燕
第五条 上坊中心小学学生社团的成员:
凡是在校的学生,对社团的某一项内容有兴趣,承认社团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第六条 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 社团成员的权利
1、 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的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 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 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团的,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二)社团成员的义务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3、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队凝聚力。
4、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上坊小学的校园文化。
第七条 培训的原则:
1、培训包括集体指导性培训和自主学习与练习。
2、社团按规定时间进行培训活动,并以实践练习为主。
3、各社团考勤由指导教师负责,校长室、教导处随时抽查考核。
4、各社团组织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各社团的指导教师必须坚持学校总体培训方针,协调好社团与学校的工作,完成学校与社团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第八条 奖惩的原则:
1、凡是社团的活动,无特别情况而不到者,超过五次作自动退社处理。
2、对于社团活动的积极分子,在期末开合评优时,给予适当奖励。
第九条 经费的原则:
1、学员免费参加社团的培训,一些必需的学具(用品)由学员自备。
2、对于在各类活动中取得成绩的学员和指导教师按教代会决议奖励。
3、学校对指导教师适当发放超工作量津贴。
第三章 附 则
1、本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归上坊中心小学。
2、本章程自拟定之日起,正式施行。
江宁区上坊中心小学
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