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坊中心小学教职工慰问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16/5/23 15:23:04 出处:本站 作者:周建华 有1067位读者读过
上坊中心小学教职工慰问实施办法
(六届四次教代会通过)
为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学校工会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精神,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创建一支和谐、友爱、进取的教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在职在岗教职工慰问包括:教职工患病住院、教职工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节日慰问等。
一、 对在职教职工患病住院、女教职工分娩的慰问
各部门、年级组应及时告知学校工会,由工会组织人员前往慰问。在职教职工患病住院的,视病情送慰问金500——1000元;女教职工分娩(含小产)的,送慰问金600元。
二、丧事慰问
各部门、年级组应及时告知学校工会,由工会组织人员前往慰问。在职教职工去世的,送慰问金1000元(特殊情况报支部、行政研究决定),并由学校工会上门吊唁;在职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教职工的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送慰问金800元,并由学校工会组织人员慰问;退休教职工去世的,由退教协会组织人员前往慰问。
三、 婚姻嫁娶
各部门、年级组应及时告知学校工会,由工会组织人员前往祝贺。教职工本人结婚,单方的送贺礼1600元,双方的送贺礼2000元。教职工子女结婚的,送贺礼800元。
四、 其它慰问
每年春节,由工会组织人员前往慰问困难职工、退休老领导、当年退休的教职工等,每人慰问金600元(特殊情况研究决定)。
四、本《实施办法》交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施行。
上坊中心小学工会
二0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