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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东小教育集团上坊小学2017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发表日期:2017/4/27 10:14:28 出处:本站 作者:14329 有1069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东小教育集团上坊小学2017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江宁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公布我校2017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告示。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201091日至2011831日期间出生的。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612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注:2018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1712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因政策原因另一方户口无法迁移的。

2.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一出生就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3.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孩子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

1.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三者一致的和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由于历史原因购买的小城镇户籍,且无正式产权,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迁至江宁区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31日止),方可向我区指定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江宁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年审证明);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持以上材料向区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提出申请,并签署居住证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随迁到东山地区的需参加网上报名、申请在指定的公办小学审核入学,相关学校名单详见报名网站。随迁到其它各街道的,持以上材料到各街道小学申请审核入学。

     二入学范围

1.原上坊区域所属社区。

2.湖山路以东,万安西路以南,城东路以西,外港河至春秀苑以北。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152日—14日网上报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延长至521日),网站名称为 “江宁教育信息网(网址:www.jnjy.net.cn )”    

2513日—14日本施教区的凭预约号到上坊小学审核材料.

    3. 520--21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预约号到上坊小学审核材料.

4.7月底前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报名要求与说明

1.施教区内学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2.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上述文件(五)中的原件和复印件。

3.所有入学学生家长报名时需签署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

4. 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5.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学校联系或登陆上坊小学网站。

         联系电话:02552287336    1391595540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节假日除外)

          网址:http://sfxx.jnjy.net.cn

 

 

                                       南京市东小教育集团上坊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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