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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要求

发表日期:2014/10/31 15:46:50 出处:本站 作者:周建华 有924位读者读过

附件二:

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要求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考核要求

分值

教育教学基本理论

职业规范与师德

理解和掌握和教师职业相关的要求、规则,并能够自觉遵守。

10

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与方法

能运用所学的教育教学理论辨析教育教学活动发生的典型现象。

10

教育教学案例分析

教育案例分析

能够运用教育相关理论以及相关专业的知识去分析学生日常的表现。

10

教学案例分析

能够运用教学法的知识分析教学现象。

10

 

 

 

 

 

 

 

学科教学与反思

 

 

学科知识与方法

掌握所教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

10

课标理解

 

熟悉所教学科各学段的“课程目标与内容”,理解并贯彻《课标》基本理念。

10

教材理解

 

了解所教学科教材总体框架及单元的基本结构;理解编写体系,领会编写意图;理解不同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中的功能和特点及设计思路、教学的基本要求和策略。

10

教案设计

 

 

能够撰写规范、清晰的教学方案。教学目标准确、具体、可行。过程清晰,能围绕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基础,确定教学重点,安排教学环节;能够设计符合学生学习需要的学科特点的活动;设计反映教学重点和思路的板书;练习、作业安排恰当;有符合学生学习需要的学科学习活动,能针对教学难点,设计具体的学法指导。

10

教学反思

能针对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反思,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10

教学基本能力

具有所教学科的教学设计、信息技术运用、教学组织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等方面的能力。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