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要求
发表日期:2014/10/31 15:46:50 出处:本站 作者:周建华 有924位读者读过
附件二:
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要求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考核要求 |
分值 |
教育教学基本理论 |
职业规范与师德 |
理解和掌握和教师职业相关的要求、规则,并能够自觉遵守。 |
10 |
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与方法 |
能运用所学的教育教学理论辨析教育教学活动发生的典型现象。 |
10 | |
教育教学案例分析 |
教育案例分析 |
能够运用教育相关理论以及相关专业的知识去分析学生日常的表现。 |
10 |
教学案例分析 |
能够运用教学法的知识分析教学现象。 |
10 | |
学科教学与反思 |
学科知识与方法 |
掌握所教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 |
10 |
课标理解 |
熟悉所教学科各学段的“课程目标与内容”,理解并贯彻《课标》基本理念。 |
10 | |
教材理解 |
了解所教学科教材总体框架及单元的基本结构;理解编写体系,领会编写意图;理解不同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中的功能和特点及设计思路、教学的基本要求和策略。 |
10 | |
教案设计 |
能够撰写规范、清晰的教学方案。教学目标准确、具体、可行。过程清晰,能围绕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基础,确定教学重点,安排教学环节;能够设计符合学生学习需要的学科特点的活动;设计反映教学重点和思路的板书;练习、作业安排恰当;有符合学生学习需要的学科学习活动,能针对教学难点,设计具体的学法指导。 |
10 | |
教学反思 |
能针对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反思,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
10 | |
教学基本能力 |
具有所教学科的教学设计、信息技术运用、教学组织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等方面的能力。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