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德育天地>>班主任之友>>正文

“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09/9/20 15:02:41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695位读者读过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有关部署,根据省厅《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精神及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为丰富我校学生的校园生活,培养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增强德育活动的时代性和时效性,经认真酝酿,决定举行以学红歌、唱红歌为主要内容的“我爱我的祖国,我爱伟大的党”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一、活动目的

           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结合开展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 活动,让广大师生了解新中国建立的艰辛历程和祖国建设的伟大成就,增强对伟大祖国、党和人民的热爱,进一步把爱国情感转化为具体行动,从而促进争创“五星”活动的有效开展,达到规范我校师生的文明习惯和行为习惯,调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积极性,增强内驱力的目的。

二、活动时间

           2009年9月-----2009年12月

三、活动内容级安排

           1、以比赛的形式开展唱“红歌”活动。 此项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赛阶段(2009年9月、10月)

(1)营造氛围。学校广播室利用课间、中午及每天的大课间、阳光锻炼1小时的时间,定时播放红色经典革命歌曲,营造浓浓的唱红歌的氛围。主要播放的歌曲有《义勇军进行曲》、《团结就是力量》《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说句心里话》、《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红星歌》、《让我们荡起双桨》、《在希望的田野上》、《歌唱祖国》、《共产儿童团歌》、《我们多么幸福》、《洪湖水浪打浪》、《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游击队歌》、《东方红》、《小白杨》、《我爱你 中国》、《唱支山歌给党听》等

(2) 教师教唱。各班级利用每天的夕会、每周的班队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学唱红歌,做到至少每周学会一首。音乐老师利用每周的音乐课时间教学生唱红歌,做到每节课学会一首。

(3)学生学唱。每个学生可以利用各自家中有限的媒体设备,每天在家学唱红歌,充分发挥家长的有效资源,发动家长教唱,和家长一起学唱红歌,每周至少学会一首。

(4)班级比赛。10月上旬,各班级组织唱红歌比赛,评比出各班级的红歌“百灵鸟”,每班4人。

第二阶段:年级复赛阶段(2009年11月)

在班级选出的红歌“百灵鸟”中,全校分低、中、高、建南四个组,各自开展年级段的复赛,每个年级组评出名年级组的红歌“十佳百灵鸟”。

第三阶段:校级决赛阶段(2009年12月)

12月初,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开展校级红歌的“十佳百灵鸟”的决赛,并颁发证书。

2、开展诵读经典爱国书籍活动(2009年10月—12月)

(1)各班级抓住唱红歌的机会,帮助学生了解红色歌曲的创作背景、词曲含义,特别是其中的感人故事,促进他们对红色经典歌曲的热爱和理解,增强对党、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的热爱之情,珍惜目前美好的生活环境,使之转化为“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精神动力。

(2)在学生唱红歌的同时,组织发动学生诵读经典爱国书籍活动,所有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要向学生推荐一定数量的经典爱国书籍读本,并指导学生有效课外阅读,活动期间每位学生的阅读量不得少于5本。

       (3)开展读书征文活动。开辟学校的“我爱读书” 栏目,发动学生撰写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读书感想,在学校的网站发表。同时组织一些优秀的征文参加上级有关活动评比。

3、开展讲“英雄故事”比赛(2009年10月—12月)

(1)各班级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寻访身边的老革命、老干部、烈军属等活动,寻访、听取英雄故事。

        (2) 各班级利用夕会、班队会时间,开展讲英雄故事比赛,评比出班级的“故事大王”。

        (3)各年级组开展讲“英雄故事”比赛, 评比出年级段的“故事大王”。

 

4、开展社会实践活动。(2009年10月—11月)

(1)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影片进校园活动。学校德育处积极与区电影院取得联系,组织放映一批质量好的爱国主义教育影片,通过影评、讨论、写心得体会等形式的活动,强化爱国主义影片的教育功能。

          (2) 组织学生走进社会活动,德育处要在区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走进社会,融入大自然,去感受新中国成立60年来发生的的巨大变化,感知祖国的强大,体验祖国强大所带来的自豪感和幸福感。

          四、活动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戴保华

副组长:马跃录、杨惠翔、沈荣俊、葛家生

成  员:汤春燕、刘贵金、孙元保、潘菊华、陈国超、刘  伟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