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坊小学关于成立校园足球办公室的公示?xml:namespace>
各处室、各年级: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为推进我校校园足球工作,培养学生的足球兴趣,全面提高学生的体质和体能,培养学生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普及校园足球,充分发挥足球的教育功能,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学校决定成立上坊小学足球办公室。
校足办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兵(校长)
副组长:戚荣晓 (分管副校长)
组 员:刘贵金(教务主任)、徐静(德育主任)、梁月茹(艺体处主任)、刘江(D级教练员、裁判员)、杨松(校园足球初级教练员)、鲁珊(体育教研组组长、救护员)、陶丽(校医)
上坊小学校园足球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足球工作的领导、规划与管理,我校成立上坊小学校园足球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足办)。
第二条 校足办是我校校园足球工作协调、议事和决策机构。校足办成员为职务兼职。各年级应确定一名体育教师担任联络员。
第三条 校足办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审议我校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三、研究决定我校校园足球的政策和发展事项;
四、部署我校校园足球年度工作计划;
五、负责我校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划和指导,检查督促各年级校园足球开展情况;
六、审议我校校园足球经费预算和决算。
第四条 校足办定期召开年度全体会议,遇重大决策事项不定期召开校足办工作会议。会议由校足办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校足办组长确定,必要时校足办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第五条 校足办全体会议、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年级、各处室。
第六条 校足办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提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的建议;
二、组织协调各年级共同促进我校校园足球工作;
三、组织开展我校校园足球的全面推广工作;
四、检查督促校足办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五、组织我校校园足球的赛事;
六、承办校足办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七、承办校足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校足办办公室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
第九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