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在职教师师德档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10/19 7:39:09 出处:江宁区上坊中心小学 作者:周建华 有1093位读者读过
关于报送在职教师师德档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含民办)、江宁高职校:
根据《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试行)的通知》(江宁教人〔2017〕18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自2017年9月1日起要建立在职教师师德档案。现将报送在职教师师德档案的通知如下:
1.建档对象是全体在职教师。
2.建档内容一是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表彰奖励;二是违规违纪。记录违反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中第四条的内容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并受到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处理的违规违纪行为。
3.受表彰奖励情况由教师本人填写,各单位汇总、审核;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填写。
4.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师德档案的填写、审核、录入、保管等相关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建档工作规范。
5.本次报送师德档案的时间范围是2017年9月1日—2018年9月30日。报送截止时间是2018年10月26日。
6.各单位将审核后的师德档案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以“单位简称+师德档案”为文件名报送指定电子邮箱:jnjyjzzrsk@163.com区教育局汇总、审核后报送市教育局。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