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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全区小学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2/25 8:36:39 出处:江宁区上坊中心小学 作者:刘贵金 有741位读者读过

转:关于开展全区小学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各小学:

根据市教研室《关于开展全市小学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室定于20193月上旬组织全区小学法治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评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2018年度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优秀项目评比

2.20172018年度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优秀案例评比

二、案例要求

1.结合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案例。可以由教师个人或集体(道德与法治学科教研组)申评。

2.案例体现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积极改进教学方式,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进行学习,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具体做法如模拟听证会、模拟政协、模拟法庭及其他方式。

3.案例是已经实施的项目,经历方案制定、实施、总结的完整过程,尚未实施的方案或正在进行中的项目不能参加评选。实施时间为201711日—20181231日。

三、案例申报

1.报送材料

1)《南京市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优秀案例评选申报表》(附件1

2)反映学生参与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过程的项目实施报告

“背景与理念”“实践与创新”“成效与范式”“思考与展望”四个部分,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3)项目实施佐证材料

     以图片的形式贴在“项目实施报告”的相应位置。图片总数不超过100张。

2.材料要求:

(1)“申报表”按表中所给字体和行距,不要调整。

(2)“项目实施报告”主标题用三号黑体,一级小标题用四号黑体,二级小标题用小四号黑体,正文用五号宋体。均为1.25倍行距。

(3)项目实施报告加佐证材料的总页数不超过A430页。

3.报送方式

1)纸质稿一式3份送教研室301室,封面标注项目实施年度。

2)电子稿发送到邮箱:705832301@qq.com,联系电话:15062236728。每个项目一个压缩文件包,具体要求见附件(附件2)。

4.报送截止时间

201936日前。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按比例分设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案例与2018年度法治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评比一、二等奖,并推荐优秀案例参加市级评选。

江宁区教学研究室

2019220

附件1:南京市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优秀案例评选申报表

附件1

 

南京市小学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优秀案例评选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所在单位

指导教师

实施范围

实施时间

1.项目背景(500字以内)

 

 

 

 

 

2.实施过程(800字以内)

 

 

 

 

 

3.创新之处(500字以内)

 

 

 

 

4. 取得成效(500字以内)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级

教研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填好盖章后,拍照贴在word文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