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坊小学 2019年招生公告
发表日期:2019/5/8 10:11:40 出处:江宁区上坊中心小学 作者:戚荣晓 有4110位读者读过
根据《江宁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公布我校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告示。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本校报名入学(注:2020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我校报名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其子女随法定监护人落户在施教区,并在施教区常住;因政策原因,父母中的一方户口无法迁移。
2.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住房。
3.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本区户籍儿童的其他情况。
1.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且无正式产权住房,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对于根据南京市人才政策落户、无房屋产权证家庭的适龄儿童,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入学范围
上高路—龙昌路—万安北路—万安南路以东,北与东麒路保障房区域、众彩果品、麒麟街道接壤,东与淳化街道接壤,绕城高速—长深高速以北。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本施教区适龄儿童
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http://zsbm.jnjy.net.cn)。施教区内户籍儿童网报时间为5月8日9:00至5月19日18:00,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5月18日至5月19日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
四、报名要求与说明
1.施教区内学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2.所有入学学生家长报名时需签署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
3. 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4.学校完成新生报名工作后,于8月1日将新生名单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并通知监护人到学校门卫处领取入学通知书。
5.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学校联系或登陆上坊小学网站。
联系电话:025—52287336 1395179990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节假日除外)
学校微信公众号:
江宁区上坊中心小学
2019年5月6日